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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宣泰医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9-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泰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5,34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9.37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2,483.58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61.7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721.81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

师报字(2022)第 9072 号《验资报告》。2022 年 8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

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宣泰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
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置金额
         制剂生产综合楼及相
  1                                32,000.00         32,000.00            9,721.81
           关配套设施项目
         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
  2                                23,830.16         19,610.00           19,610.00
            新药研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8,390.00          8,390.00            8,390.00
            合计                   64,220.16         60,000.00           37,721.81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
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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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
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
本型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
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
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
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万里                     沈玉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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