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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宣泰医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 10,716.97 万元。本次置
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5,34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9.37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2,483.58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61.7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721.81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
师报字(2022)第 9072 号《验资报告》。2022 年 8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
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
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制剂生产综合楼及
                                32,000.00       32,000.00          9,721.81
        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2      高端仿制药和改良
                                23,830.16       19,610.00         19,610.00
        型新药研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8,390.00        8,390.00          8,390.00

           合计                 64,220.16       60,000.00         37,721.8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
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 10047 号)。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445.77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9,445.7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
 序                      项目投资                      已预先投入自        本次拟置
        募投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号                        总额                         筹资金金额          换金额
                                           金额
 1     制剂生产综合
       楼及相关配套      32,000.00         9,721.81            201.29         201.29
       设施项目
 2     高端仿制药和
       改良型新药研      23,830.16        19,610.00         9,244.48         9,244.48
       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8,390.00        8,390.00                  -                -

         合计            64,220.16        37,721.81         9,445.77         9,445.77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4,761.77 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271.20 万元
(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271.2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预先投入自筹         本次拟置换
 序                          发行费用总额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金额
 号                           (不含税)
                                                   (不含税)            (不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3,490.57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500.63              500.63             500.63
  3     律师费用                       283.02              283.02             283.02
  4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457.55              457.55             457.55
        信息披露费用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30.00               30.00              30.00

            合计                      4761.77            1,271.20            1,271.20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16.97 万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16.9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16.9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宣泰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2)第 10047 号),认为:宣泰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宣泰医药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 10047 号);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