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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科技:南网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南方
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南网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
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7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3,672.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3.0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100,279.8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再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
披露等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1,333.58 万元(含拟置换发行费用 474.64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46.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 0 元,合计已使用 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02,839,433.2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 474.64
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需要置换的发行     发行费用      已从募集资金中    自筹资金预先支
                                                                    本次置换金额
  费用类型       不含税金额      扣除或支付金额    付的不含税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          3,593.00          3,393.00           200.00          200.00

审计及验资费           301.89                              149.06          149.06

    律师费             202.83                               14.15           14.15

信息披露费用           491.51

发行手续费及其
                       137.36                              111.44          111.44
  他发行费用

    合计              4,726.59          3,393.00           474.64          474.64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74.6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龚建伟              温家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