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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网科技:南网科技: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落实
中央企业子企业董事会职权的工作要求,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进一步完善《南方电网
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检验检测服务;计量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 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检验
        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海上 检测服务;计量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
        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 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海上风电
        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相关系统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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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 碳封存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
        智能机器人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智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 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
        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终端计 能机器人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
        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智能无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
        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仪 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
        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 统监控服务(后置许可);终端计量设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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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新 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
    车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业管理; 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
    住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新车销售;
    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定为准)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 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
    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             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 (三)制定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国务
    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院、省委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地区发展战
    (四)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 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期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                 (四)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
    (五)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重 划;
    大投资项目;                           (五)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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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及一定额度以上的
    方案(含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投资项目;
    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含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方案;                                 更方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案;                                   损方案;
    (九)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案;                                   (九)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事项;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
    (十一)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式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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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十)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事项;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一)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十三)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四)决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
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国务院 定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
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公司 (十三)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       (十四)决定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
(十五)选举或者更换董事长;聘任或者解 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国务
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院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公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
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 (十五)选举或者更换董事长;聘任或者解
关规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 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和薪酬等事项;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十六)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 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
作,决定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建立审计部 关规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
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董事会依法批准年 核和薪酬等事项;
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十六)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
(十七)在满足国务院国资委资产负债率管 作,审议公司内部年度审计报告,决定公司
控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建立审计部
限;                                   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董事会依法批准
(十八)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产 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权处置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决定具 (十七)在满足国务院国资委资产负债率
体金额标准;                           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
(十九)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率上限;
(二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八)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产
(二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权处置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决定
(二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具体金额标准;
(二十三)决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方案;   (十九)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和权益工
(二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具方案;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党的建
(二十五)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 设、纪检监督、干部管理、人才管理等基本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 制度除外);
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二十一)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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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的问责制度;                       的修改方案;
       (二十六)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 (二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十三)决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方案、年
      (二十七)制定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 度内控评价报告;
      事务处理方案;                         (二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二十八)决定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的股东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权利所涉及的重大事项;                 (二十五)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
      (二十九)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上述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未经董事 理人员的问责制度;
      会决议,不得授权其他议事机构行使。超过 (二十六)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 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
                                             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二十八)决定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的股
                                             东权利所涉及的重大事项;
                                             (二十九)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未经董
                                             事会决议,不得授权其他议事机构行使。超
                                             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 4 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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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以专人送出、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 十日以前以专人送出、传真、邮寄或电子邮
      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
      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 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
      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同意,也 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同意,也
4     可以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开会或传签董事会 可以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开会或形成书面
      决议进行并作出决议,或现场与其他方式相 材料分别审议的形式对议题作出决议,或
      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与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适用修订


                                        4
后的《公司章程》。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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