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科技:南网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解释第
16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
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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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
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
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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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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