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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1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1.05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4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109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
规定。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6 月与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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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站西路支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
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双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专项用途   账户状态
 号
        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
  1                             551904725810402          验资账户     本次销户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双                             研发中心建设
  2                            1302010619200333245                    正常使用
              岗支行                                       项目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
  3                            499010100102091644        超募资金     正常使用
              业部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4                           341301000016882516680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销户
              营业部
                                                       智能物流系统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
  5                          20000371480566600000204   生产基地技术   正常使用
          行合肥站西路支行
                                                         改造项目
      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遵照监管协议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的验资账户(账号:
551904725810402),已按照规定将资金转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为便于公司账
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验资账户的账户余额 4,028.40 元(为利息收入)全部
转至 499010100102091644 账户,上述验资账户将不再使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存放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账号:
341301000016882516680),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
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账户余额 8,001.33 元(为利息收入)
全部转至 1023301021000809097 账户(基本账户),上述账户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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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验资账户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
续。验资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补充流动
资金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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