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井松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任职和议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手续,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凌旭峰 吴焱明
蒋本跃 程晓章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