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1-01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股票代码:688251)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修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 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 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
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由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
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执
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7:30 办理会
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位
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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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
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
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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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 下午 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 128 号二楼 5 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 2022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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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 )与 会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发 言 及 提 问
(七 )与 会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对 各 项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八 )休 会 (统 计 表 决 结 果 )
(九 )复 会 , 宣 读 现 场 会 议 表 决 结 果 和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十 )律 师 宣 读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十 一 )签 署 会 议 文 件
(十 二 )主 持 人 宣 布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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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促进规范运作,加强党建工作,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基于“党建入
章”、董事会组成人数调整等事项,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持续创新,做具有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持续创新,做具有
核心技术的智能搬运及制造行业的领头羊。 核心技术的智能搬运及制造行业的领军旗。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4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 独立董事 4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
长。 事长。
第八章 党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规
定,设立“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以下简称“党委”)。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
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
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党组织机构设置及
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
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
支。
原公司章程第七章后增加章节条款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
党内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党
组织中的贯彻执行;
(二)支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三)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
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员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
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和精神
文明建设,团结公司党内外同志为实现公司发
展目标努力奋斗;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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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五)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
项。
除以上条款修订及补充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章节、条款序号及
相关引用条款依次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具体办理后续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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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由 11 名调整为 10 名,现决定对《合肥井松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第二条 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4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 4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
修订后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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