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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07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1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 128 号二楼 5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421,3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421,3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9.411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41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
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
      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3,419,869 99.9935        1,514 0.0065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
  1                         7,259    82.7425     1,514 17.2575       0       0.0000
          合授信额度及
          相应担保事项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1 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统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倩怡、杨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7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