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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井松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0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蒋本跃、程
晓章、非独立董事李凌,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蒋本跃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七次会议,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
况如下: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    1.《关于批准报出审阅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1.《公司审计部工作报告》
                      2.《关于批准报出财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30 日    4.《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6 日    1.《关于批准报出 2022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1. 《关 于 使 用 暂 时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和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2022 年 6 月 22 日                                                                    一致同意
                      现 金 管理 的 议 案 》
                      1.《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24 日    2.《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               一致同意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4 日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22 年 12 月 20 日                                                      一致同意
                      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
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2022 年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
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受聘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
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
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
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
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
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
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
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蒋本跃                    程晓章                      李凌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