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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德钰: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22-10-18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2021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
2022 年 7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1500 号)同意,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不超过 40,555,600 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0,555,600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9,245,408.00 元。本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79,245,408.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共计人民币 95,240,125.1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4,005,282.89
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379 号验资报告。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
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内,并由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编制基础

     本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
[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

     在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时,本公司以截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的自筹资金已经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
付金额为基础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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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经本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 2021 年 6 月 7 日召
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移动智能终端整合型芯片产业化升级项目         279,297,300.00          279,297,300.00
  2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99,473,000.00        99,473,000.00
                        合计                         378,770,300.00          378,770,300.00

        以上项目均由本公司负责实施。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
求,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需求后尚有剩余,剩余
资金将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在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
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
                                            承诺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移动智能终端整合型芯片产业化升级项目        279,297,300.00                 120,572,033.42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99,473,000.00                  39,525,666.42
 合计                                        378,770,300.00                 160,097,6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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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5,240,125.11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
部分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75,947,333.85 元已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92,791.26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剩余发行费用为人民
币 10,710,476.21 元(不含增值税),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发行费用                                   10,710,476.21               10,710,476.21
 合计                                       10,710,476.21               10,710,476.21

六、结论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合计人民币 170,808,176.05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
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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