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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微半导: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之专项核査意见2022-03-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之专项核査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微半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东微半导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6,844,09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0.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18,973.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317.5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655.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4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
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前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1
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
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前,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苏州东微 宁波银行股                  超级结与屏蔽栅功率器件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 7525012200031813 新结构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工程中心
份有限公 苏州工业园        5         建设项目、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科
  司       区支行                            技与发展储备资金-产业并购及整合
苏州东微 宁波银行股
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 7525012200031828
                                                       超募资金
份有限公 苏州工业园        8
  司       区支行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

    现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
号:75250122000318135)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公司于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另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分别用于公司“超级结与
屏蔽栅功率器件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新结构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
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科技与发展储备资
金-产业并购及整合”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转存完毕后,公司将相应
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250122000318135)。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安排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超级结与屏蔽栅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8112001011868888888    功率器件产品升
  份有限公司           工业园区支行
                                                                    级及产业化项目
                                                                    新结构功率器件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512906076910302      研发及产业化项
  份有限公司         分行独墅湖支行
                                                                          目


                                        2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研发工程中心建
                                           89010078801200006972
   份有限公司           公司苏州分行                                            设项目
                                                                 科技与发展储备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325060700013000751708 资金-补充流动资
   份有限公司             科技支行
                                                                        金
                                                                            科技与发展储备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
                                                      51549300001103        资金-产业并购及
   份有限公司             园区支行
                                                                                 整合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75250122000318288           超募资金
   份有限公司           工业园区支行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独墅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分别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
片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下辖网点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
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自身发展及募投项目
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之专项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李扬                       王竹亭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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