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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智航: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1-01-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为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智航”)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天智航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01 号”《关于同意北京天
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4,19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04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04,47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75,293.91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300,706.09 元。前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
(2020)第 5707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7,654.2648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1,844.2648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37,654.2648
万股变更为 41,844.2648 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
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7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      本次募集资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项目环评批文号
 号                      总额        金投入额       批文号
      骨科手术机器人                             京海科信局
 1                     22,500.00     20,000.00                   201911010800000841
      技术研发计划                               备[2019]1 号
      骨科手术机器人
                                                 合经区经项
 2    运营中心建设项   15,700.00     10,000.00                  20193401000200000082
                                                 [2019]47 号
      目
 3    营销体系建设     12,500.00      8,5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骨科手术机器人
      配套手术耗材、                             合经区经项       环建审(经)字
 4                      5,200.00      5,200.00
      手术工具扩建项                             [2019]46 号        [2019]68 号
      目
 5    国际化能力建设    1,500.00      1,5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7,400.00     45,200.00        -                  -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的“骨科手术机器人配套手术耗材、手术工具扩建项目”
实施地点由“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 68 号清华启迪科技城机器人产业基地”变
更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海路工业厂房二期”。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本次“骨科手术机器人配套手术耗材、手术工具扩建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造成前
期投入直接损失,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是公司根据经营
管理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
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除上述实施地点变更外,该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骨科手术机器人配套手术耗材、手术工具扩建项目”实施
地点由“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 68 号清华启迪科技城机器人产业基地”变更为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海路工业厂房二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
 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智航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家胜              陆丹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