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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智航: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1-02-26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天
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
上,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有 25 名人员因个
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 25 人其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另外,因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有 4 名人员因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D)”,根
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 4 人不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所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授予上述离职人员及绩效考评结果不合格人员的股票期权。

   2.《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届
满,届次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在对公司本次
行权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后,我们认为:

    (1)公司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
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 110 名激励对象中,25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不
合格(D)”,其余本次可行权的 81 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
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
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对 8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 4,349,400 份股票期权的行
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公司与管
理层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促进公司的长期稳
定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81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 4,349,400 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3.《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
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首套商品房购房的经济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
利体系建设,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确保公司人
才战略达成。公司借款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章页]
 (本 页以下无正文 ,为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




                                                          戴 昌久



                                                  ⒛   21年 2月   乃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董事:
                                                          李焰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