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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智航: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核查意见2021-02-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北京天智

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

查意见如下:

    一、《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主

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入职二年及以上、个人绩效成绩符合要求的员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得向公司

申请员工购房借款。

    (二)基本规定

    1、公司设立总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专门用

于向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提供在长期工作地购买首套自住民用商品房时的首付

款支持。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额度使用后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的额度可

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2、员工首次购房借款以免息的方式向在职员工提供。一线城市每名员工首

次购房免息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50 万,二线城市每名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

款不得超过人民币 20 万,三线城市每名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不得超过人民币
10 万。(城市划分标准参照财务差旅标准)。申请人及其配偶每年归还借款本金

应不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税后年薪酬总收入 25%。

    3、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仅限于员工在长期工作地购买首套自住民用商品

房(若申请人和其配偶明显已有或曾有房屋产权登记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所在

地房屋、自建房、原有房屋已出售等情况,均不视为首套房。员工工作所在地政

府对“首套房”的定义与前述不一致的,参照工作所在地政府对“首套房”的政

策定义),不准挪作他用。

    4、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只能用于员工或包含员工本人姓名的夫妻双方购

买自住民用商品房。员工与父母、朋友一起联名、合伙购买住房的,公司将不予

发放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

    5、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最长借款期限为 5 年,员工每年偿还员工首次购

房免息借款金额不低于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金额除以借款年限的金额。

    6、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免息借款。

    7、员工必须按照“诚信”原则向公司申请及使用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

    8、公司鼓励使用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的员工提前归还借款,以帮助更多

的员工实现购房愿望。

    (三)借款审核

    1、财务部负责申请人申请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的初审。财务部门在收到申请

人购房免息借款申请及全部合格的申请材料后向人力资源部门核实申请人司龄、

岗位职级、年度薪酬收入、半年以来的绩效成绩等基础人事信息及申请人在公司

的履职信息、1 年内是否受到公司处罚等信息。

    2、财务部应按照审慎、严谨、公正的要求,结合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人力

资源部门提供的信息,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偿还能力及可发放的借款额度进行

审核。

    3、财务部门应在上述材料齐全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结果

邮件知会申请人,申请人对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收到审核结果

后 2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财务分管领导提出申诉。逾期视为认可财务管理部门审核

意见。
    4、财务部门应在初审结束后的 2 天内将通过名单提交总经办进行评审。

    5、财务部门应将通过总经办评审的名单在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司内部公示,

公示时间不低于 5 个工作日。

    6、总经办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时应遵循以下要求:(1)优先向自愿或服

从内部调动前往公司重点业务发展地区工作的员工发放;(2)优先向管理干部、

高职级员工发放,同等职级情况下优先向高绩效员工发放;(3)优先向没有享受

过公司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的员工发放。

    (四)借款核发及还款

    1、通过评审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额度 3 个月内有效,申请人在 3 个月内可

随时向财务部门申请发放借款。申请人超过 3 个月没有申请发放借款的视为放弃

本次员工购房免息借款,已审批通过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额度自动失效,且该申

请人 1 年内不得再次向公司申请购房免息借款。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 3 个月

内申请发放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的,可向财务部门提交借款延期发放申请,经审批

通过后可延长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

    2、申请人申请发放员工购房免息借款时,应向财务部门提供购房合同(如

有)、购房意向书、购房定金支付凭据、除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外的其他部分

首付款存款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有)、以及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

相应担任偿还能力的 2 位亲属或拟购房屋所在地的朋友与公司共同签订《借款合

同》/《担保合同》,经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审批通过后 2 个工作日内

将购房免息借款汇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3、申请人须于购房免息借款发放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供经所

购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审核确认的《购房合同》、所购房产的《银行按揭贷款合

同》、《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公

积金贷款合同》签订主体必须有申请人本人的姓名,且必须为本人或与其配偶共

同购买。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供,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备,并于收到上述资料

后 2 个工作日内提供。

    4、申请人须于完成房产证办理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交房产证原件

(抵押给银行的应提交加盖银行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5、申请人逾期不提供上述购房证明材料,财务部门应通知申请人解除《借

款合同》,申请人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归还借款,且不得再

次申请员工购房免息借款。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的,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到期前向财务部门说明情况,经核实并审批后可适当延长不

超过 1 个月时间。

    6、申请人需按月度归还员工购房免息借款。具体还款方式如下:(1)申请

人应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月从其月度税后薪资中扣减不低于 25%的额度用于

归还购房免息借款;(2)申请人应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于发放年终奖月份从其税

后年度奖金中扣减不低于 50%额度用于归还购房免息借款;(3)对于按照月度薪

资和年度奖金约定比例偿还后尚未达到年度最低还款额度的部分,申请人应同意

公司人力资源部从其剩余的税后年终奖中扣除;(4)上述款项扣除完结后仍未达

到年度最低还款要求的,借款人须以自有资金补充偿还。

    申请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金额按时归还员工购房免息借款。借款人

可以自筹资金提前偿还借款。

    7、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偿还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的,可向公司总经理

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最多可延长 3 个月。

    8、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应每半年向财务部门提供个人及配偶(若有)征信证

明文件、收入证明、不动产信息查询文件、水电费单据(没有交房无需提供)等。

财务部门应于收到上述资料当月进行检查评估。

    9、申请人在未归还全部员工购房免息借款前,不得将所购房产用于除购买

该房产按揭贷款和公积金抵押贷款外的其他抵押、质押、担保。

    10、担保人因丧失劳动能力、死亡、负债过高及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担

保人不具备担保能力时,申请人须寻找其他亲属或朋友为未归还员工购房免息借

款提供担保,并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办理担保变更手续。

    11、财务部门应建立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台账,每半年与人力资源部管理

部门核对借款人还款额扣款情况,对公司所有员工购房免息借款借款人的借款偿

还情况及余额进行检查,并向借款人发放对账单。借款人收到对账单后 5 个工作

日内应对借款金额、已还款金额、本次偿还金额、借款余额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回
复财务部门。超过 5 个工作日未回复视为认同对账单信息。

    12、财务部门应于每半年编制员工购房免息借款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借

款人购房借款档案管理(借款人申请材料、审批及评审材料、借款合同、购房凭

证等)、购房借款台账维护、借款人房产权属检查情况等。

    13、公司有权扣除员工薪酬冲抵员工购房免息借款,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奖

金、佣金、离职补偿金、长期激励等,直至员工购房免息借款还清。

    14、公司保留向员工本人、借款协议的其他签约人(如有)及其担保人法律

追诉的权利。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天智航本次提供购房借款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提供购房借

款的对象均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核心员工,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每年可提

供的购房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公司在不

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核心骨干员工提供购房的

经济支持,既可以缓解员工购房的经济压力,也能稳定核心人才队伍,促进公司

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和福利制度,同时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

管理办法》。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家胜




                       陆丹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