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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智航: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
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
(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新租赁准则)。
    (三)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
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
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