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智航: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的
相关事项。2021 年 11 月 25 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该项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9 日届满。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7 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鉴于前述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确保
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
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