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高铁电气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11-06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4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着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
气”)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会许可【2021】231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9,41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7,563.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4.84 万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3,538.9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63,538.96 万元
己全部到位,2021 年 10 月 15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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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14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3,538.96 万元,少于拟投
入的募集资金 78,329.6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原拟投入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实施
项目名称
号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主体
高铁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 12,366.52 12,366.52 10,031.40
1 电气
备智能制造项目
4,754.79 4,754.79 3,856.96 保德利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
高铁
2 智慧产业园建设项 31,701.80 31,701.80 25,715.69
电气
目
高铁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506.49 13,506.49 10,956.12
电气
补充流动资金和还 高铁
4 16,000.00 16,000.00 12,978.79
贷 电气
合计 78,329.60 78,329.60 63,538.96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
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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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补足。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
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调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
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 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
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使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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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
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使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高铁电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
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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