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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铁电气:高铁电气: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6-07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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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6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及 2022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 31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4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5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 39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2
   议案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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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特制定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

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

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

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

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

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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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

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

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

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

避。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

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

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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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

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

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

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

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

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请务必提前了解宝鸡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准备好健康

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以降低疫情传播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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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2 年 06 月 15 日 14:00

(二)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 19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06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06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宣布本次大会开始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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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进行计票、监票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 案 名 称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及 2022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若有)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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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

简称《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诚信、独立地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

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

见与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治理水平

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 3 位独立董事,分别为戈德伟、

房坤、杨为乔。

    公司独立董事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本公司或下属公司任

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

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

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或下属公司提供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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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治理

准则》、《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二、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资料,全面深入了解

决策事项,对事项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思考与分析;会上充分参与

议案的讨论、审议和表决,提出具有针对性、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会后

关注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就公司重大事项或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或说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深厚、扎实的专

业知识为公司决策水平提升和规范化运作提供了有效支持。

    (一)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

大会 4 次),审议议案 29 项,全体独立董事均亲自列席;董事会会议 10

次,审议议案 59 项,全体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0 次,审议议案 29 项(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议案 13 项;战略委

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1 项;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14 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1 项),各位独立董事作为专门委

员会委员分别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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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            因其他公务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未出席次数
  戈德伟                 5                   1                  4             -
   房坤                  5                   1                  4             -
  杨为乔                 5                   1                  4             -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因其他公务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戈德伟                10                  10                  -             -
   房坤                 10                  10                  -             -
  杨为乔                10                  10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专门委员会                                     因其他公务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次数
   戈德伟                4                   4                  -             -
    房坤                 7                   7                  -             -
   杨为乔                8                   8                  -             -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

必要的条件,及时、全面、准确地将相关决策事项提前报知独立董事,

事项的有关方就决策内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需要补充的

资料能够及时有效地作出补充或解释,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工作调研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更深入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期间通过实地察看、调研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及正在建设

的科技产业园,进一步加强了公司与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更加充分地

了解到公司情况,为后期更好地履行职责奠定了切实的基础。

    三、独立董事履职关注重点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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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制度》及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地态度,恪守原则、勤勉尽

职,充分发挥在经济、产业、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长和经验,特别关注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见解,提供宝贵意见。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客观审慎地对公司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做出独立判断,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全体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经营和业

务开展所需,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该事项。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从经营发展、财务管理、法律合规等专业角度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调研分析,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

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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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该事项。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在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方面,独立董事充分关注有关聘任

及解聘程序是否完善,对聘任高管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审议了《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议

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标准及结算方案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了《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过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董

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该事项。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较好地履行了所做的承诺,未有违

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况发生。

    (十)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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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起到了有效的督促检查作用,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

行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和制度建设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法人治理、重大事

项决策、关键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作用。全体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内控制度执行良好,有效保障了

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业务经营、内部审计等重点事项的开展。公

司的三会运行机制和决策机制科学、高效,规范化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十二)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审议议题 59 项,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的议案经过了

充分的事前沟通与调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和建议,会议决议的执行与跟踪及时有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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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坚持规范运

作、民主决策,积极听取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大量

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报告期内,

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10 次,审议议题 29 项。会议的召集、召开、审

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改进的其他事项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上

市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在逐步优化、完善,公

司应参照新修订的上位法对相关制度及时进行修订。

    四、本年度独立董事自我评价及对公司董事会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职、公平诚信,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决策过程中,客观、公正地进行判断与思考,

独立地发表意见与建议,充分关注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按

照相关要求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规范性,保障

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同时,独立董事能够积极参加陕西省证监局、上海

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项独立董事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素质,为公司健

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运作科学、合规、高效。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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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实现了对股东的良好回报。

    最后,感谢董事长、各位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 2021 年对我们工作上

的有效帮助。2022 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

件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为公司董事会决策建言献

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进一步推动规

范运作与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实现新的高

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2 年 0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高铁电气: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提请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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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优化内
控管理、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市场开发。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
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科
学决策,积极推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执行,保障公司经营有序、健康发
展。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在公司发展进程中意义非凡,是公司实施“十四五规划”
开局之年和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元年,实现非上市公众公司向上市公
司的巨大转变,迈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关键一步。年
内,公司深入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动
各项改革落地。践行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技术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搭
建多层次资本平台,强化资本运作,发挥品牌、品质优势,实现经营发
展与资本运作良性互动。响应国家政策、把握行业趋势,聚焦科研攻关、
人才建设,精耕主营板块、发掘拓展新业务、整合行业资源,形成业务
板块良性互动、协同发展。面对疫情影响,严格落实防控举措,周密部
署、科学统筹、合理调度,全力保生产、保供货、强服务,实现经营业绩
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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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销售收入 14.15 亿元,同比增长 4.46%;年末总资产 30.51 亿
元,同比增长 42.47%。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重点开展工作情况
    1、科学决策,顺利登陆科创板
    在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下及项目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开发行股
票 941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6.76 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速铁路
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是践行国有企业深
化改革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借力资本
市场助推企业实现新的高质量发展。
    2、完善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决策能力
    围绕长期发展总体目标,持续优化三会治理和运作模式,不断完善
决策事项清单,完善授权管理制度,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
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坚持更加科学的程序设计,建立
健全会前论证和会后跟踪评价机制,组织独立董事就公司重点事项开展
考察调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作用,针对重点决议事项强
化督办、促进反馈机制落实到位,保障会议决议执行的有效性,全面提
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和效能。
    3、落实国企改革行动方案,释放发展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统筹组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具体实施,
明确改革总体指导思想、改革方向、基本原则、实施路径和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党的十九
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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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展新格局。主动对接市场需求、落实监管要求,准确把握改革方向,
注重风险管控,持续优化内部重大事项管理,加强学习培训、吸收借鉴
成熟经验、对标要求专项改进,积极适应科创板制度体系,加快推动自
身体制机制创新、整合调度资源、统筹产业布局,系统性、整体性推进
市场化改革,促进治理能力不断优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聚焦技术前沿,研发引领市场
    公司坚持科研兴企,关注成果转化,增强发展“硬实力”。报告期
内,公司申请专利 43 件,软件著作权 1 件,授权专利 47 件,其中发明
专利授权 2 件。公司持续着力于前沿技术储备,积极开展行业发展前景
产品研制,聚焦高速、轻量化、智能化、环保型、中低运量等轨道交通装
备研究,突破行业技术瓶颈,进一步提高轨道交通产品安全可靠性。提
升公司智能化制造水平,持续加大科技成果转换为新的生产力,提高公
司整体技术水平及核心竞争实力。
    5、重点工程取得新进展,“两岸三地”魏然落成
    经过一年来的统筹部署,强力推进,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进入收尾
阶段。随着科技产业园一期建成并全面投产,公司生产布局和规模、产
能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6、推动市场开发,强化区域经营
    面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反复不利影响,公司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电
气化铁路市场、城市轨道交通市场、轨外市场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
的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提前着手
进行市场维护,针对性制定销售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决策可能
遇到的风险,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进一步强化区域经营,实现
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区域联动、区域协同,滚动式发展,实施销售全过
程精细化管理,提升销售执行力。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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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审议议案 59 项,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会议的议案经过了充分的事先沟通与论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和建议,会议决议的执行与跟踪及时有效。
    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0 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厂育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赵戈红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林宗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关于<提名畅战朝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
<提名林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戈德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杨为乔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房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追认 2020 年度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综合投资
计划>的议案》、《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
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0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选举张厂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张厂育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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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畅战朝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永瑞为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忠齐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陈敏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林建为公司总工程
师>的议案》、《关于<聘任杨春燕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
任王舒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
并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1 项议案:《关于<审阅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专项
声明>的议案》。
    (四)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3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更正
公司 2019、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 2021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
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5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
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固定资产及大修计划>的议案》、《关于<召开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为公司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的议
案》、《关于<2021 年中期审阅报告>的议案》。
    (七)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1 项议案:《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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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 项议案:《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九)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5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
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3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
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
会计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标准及结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跟踪检查与评价办法>的议案》、《关于
<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 4 次,共审议议案 29 项。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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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
事项。
    会议的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终止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 19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厂育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赵戈红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林宗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关于<提名畅战朝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
<提名林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戈德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杨为乔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房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贺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庞洁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追认 2020
年度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授信>的
议案》、《关于<2021 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0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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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正公司 2019、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 2021 年第一季度审阅
报告>的议案》。
    (四)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4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固定资产及大修计划>的议案》。
    (五)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职,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开
展工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
策,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有效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提升,维护
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制度建设、年度报告和财务
审计等重要事项中,认真听取有关部门的全面汇报,查阅文件、开展调
研、组织会议、充分讨论,在工作中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发表了针对性
的独立意见,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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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提出大量专
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报告期内,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10 次,审议议案 29 项,各专门
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议案 1 项:《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
    1、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议案 4 项,分别为:关于<2020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2、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议案 1 项:《关于<审阅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议案 2 项,分别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更正
公司 2019、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 2021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
案》。
    4、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议案 2 项,分别为:《关于<2021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1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议案 1 项:《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6、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议案 3 项:《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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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三)提名委员会
    1、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议案 13 项,分别为:《关于<提名张厂育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关于<提名赵戈红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
于<提名林宗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畅战朝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林建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厂育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提名畅战朝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陈永瑞为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李忠齐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提名陈敏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林建为公司总工
程师>的议案》、《关于<提名杨春燕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
<提名王舒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议案 1 项:《关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
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议案 1 项:《关于<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六、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治理准则》、《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严格履职尽责,做好董事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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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促进规范运作、提升决策水平、保障股东权益。
    (一)响应国家政策,扎实推进公司战略
    聚焦国家战略,积极践行交通强国发展战略,依托“一带一路”、
“新基建”、“高铁走出去”等行业利好,抢抓市场机遇。持续贯彻落实
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目标,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配套制度有效
落地,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三个转变”重要指示和“三个有利于”重
要思想,深化创新驱动、技术引领、培育新动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定
战略”中的核心作用,明确方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决策、扎实
推进,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战略目
标,着力构建权责明晰、事项明确、运行规范、运转高效的公司治理体
系。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机构设置、完善相关制度、健全
内控体系,持续改进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建立起有效
的风险预警、识别、处置和化解机制,构筑体系、制度风险防线,夯实管
理责任,明确事权责权边界,注重过程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各
环节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合规、健康发展。
    (三)维护股东权益,注重外部关系管理
    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为抓手,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开展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拓展
沟通交流的途径和方式,密切回应投资者关注、解答投资者问题,欢迎
投资者朋友前往公司实地参观调研。强化现有客户深度合作,积极拓展
新客户新业务、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合作共赢。与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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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建立起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最新法规规定、
行业政策等,为董事会规范运作提供支持。积极参与上市协会、中介机
构组织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董事会成员、高管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
水平。
    (四)依托资本平台,实现企业价值提升
    有效借助上市公司多层次资本运作平台,推进资本运作与实体经济
发展互促,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打造
品牌力、提升品牌价值。探索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等盘活企业
资产的新途径,实现“拓领域、扩规模、提质量”的发展目标。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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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1 年度,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认真勤

勉地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内控建设等方面,对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进行审

查,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管的履职合规性开展监督,充分发挥监事

会监督检查职能,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有效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8 次,审议议案 22 项。会议的召

集、召开、出席、表决及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

审议通过 8 项议案,分别是:《关于<提名贺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关于<提名庞洁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追认 2020 年度超出预计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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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贺毅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审

议通过:《关于<审阅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出具专项声明>的

议案》。

    (四)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分别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更正公司 2019、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 2021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

议案》。

    (五)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六)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七)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

审议通过 3 项议案,分别是:《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审议通过 5 项议案,分别是:《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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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

面进行了认真地监督检查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

了公司经营决策、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公

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

决策程序合法,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管在行使

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

财务部门汇报、与公司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定期

报告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

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形。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真实、公正的。

    (三)关联交易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认为发生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要,其交易方和交易内容

符合规定,定价原则公允,结算方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

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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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对募集

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了公告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 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公

司内控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合当前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法人治理、重大事项决策、关键风险防范等方面发

挥了较好的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内控制度执行良

好,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业务经营、内部审计等重点事项

的开展。公司三会运行机制和决策机制科学、高效,规范化运作水平不

断提升。

    (六)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公司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之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

公司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勤勉尽职、忠实诚信,做

好议题审议、强化日常监督、提升监督效率、根据要求开展专项监督并

出具审核意见,组织专题调研和学习培训、丰富上市相关知识储备,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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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作方式,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促

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21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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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及 2022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主要会计数据(以下数据为中国会计准则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表
                                                                              单位: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41,501.22                 135,457.91             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4,119.03                   15,882.63            -11.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3,012.35                   13,314.56            -2.27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637.76                   9,148.30             -27.44
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47,921.11                  70,371.92            110.2
资产
总资产                        305,086.72                 213,729.30            42.74


       二、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股东权益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增加金额         增长比例
股本                     37,628.99         28,218.99         9,410.00         33.35%
资本公积                 62,177.65         8,048.69          54,128.96        672.52%
其他综合收益              -133.45           -24.65            -108.80         441.38%
盈余公积                  4,000.10         2,743.58          1,256.52         45.80%
未分配利润               44,246.84         31,385.31         12,861.53        40.98%
少数股东权益              1,374.77         1,299.33            75.44           5.81%
股东权益合计             149,295.87        71,671.25         77,624.62        108.31%




       三、2021 年发生重要变化的项目说明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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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项目变化说明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比率              增长原因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
货币资金           88,702.34               30,704.12           188.89%   IPO 首发上市,银行存款增
                                                                         加。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公司主
                                                                         要向国家重点铁路建设项目、
应收账款           88,131.66               60,193.42           46.41%    大型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供货,
                                                                         一般回款周期较长。②受本年
                                                                         疫情影响,回款速度放缓。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原材料
预付款项             932.59                  590.10            58.04%    价格上涨,相应的预付账款增
                                                                         加。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投标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         1,750.42                1,343.08            30.33%
                                                                         较年初增加。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科技
在建工程           16,670.48               12,881.26           29.42%
                                                                         产业园在建项目的投资。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厂房搬
长期待摊费用         351.94                  197.18            78.48%    迁发生的搬迁费用、模具整改
                                                                         费用等。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收货款增
合同负债           3,952.50                  615.65            542.01%
                                                                         加。
                                                                         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             991.36                1,465.33            -32.35%
                                                                         和所得税较年初有所减少。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
股 本              37,628.99               28,218.99           33.35%
                                                                         IPO 首发股本增加所致。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司
资本公积           62,177.65               8,048.69            672.52%
                                                                         IPO 首发股票溢价。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类人员长
其他综合收益        -133.45                  -24.65            441.38%
                                                                         期应付职工薪酬变化所致。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现利
盈余公积           4,000.10                2,743.58            45.80%
                                                                         润增加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现净
未分配利润         44,246.84               31,385.31           40.98%
                                                                         利润增加。


    四、2022 年预算说明

    根据公司近三年经营状况以及对 2022 年市场预算,公司审慎预计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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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2.净利润保持在合理区间。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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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高铁电气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0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2021 年年度报告》、《高

铁电气: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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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

年初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31,385.31 万元,加上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14,119.03 万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提取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 1,257.49 万元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层面

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4,246.84 万元。经研究,提出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76,289,913.00 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4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3,537.13 万元(含税),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的 25.05%,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2.43%。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母公司盈利 12,574.93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456.49 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537.13 万元。具

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从外部宏观环境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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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国际方面,全球经济承受巨大压力,主要发达经济体均呈现不同程

度的萎缩,全球经济复苏的道路将艰难而漫长。国内方面,受益于国家

得力的疫情防控举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新发

展格局成效初显。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

行压力仍然较大。

    从国内情况看,我国的高速铁路网和多样化城市轨道交通体系正处

于高速建设、持续完善的重要时期,国家及产业政策均对大力发展轨道

交通提出了明确的支持,并对设备国产化、核心技术自主化等发展方向

做出了明确规划。2022 年全国铁路将继续高质量推进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预计将有 3300 公里新线建成投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7489 亿元。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根据公司统计的 2018 年至 2020 年我国高铁及城轨市场供电设备招

标及中标情况,以中标金额计算,公司在高铁接触网产品市场占有率约

60%,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市场占有率约 50%。近三年销售增长率

11.17%,公司营业规模逐年增长的同时,在改革创新和提高发展质量的

道路上正在走实走深,特别是对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轨

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投资,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

2.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降低 7.42%,该两项指

标降低的原因是:一方面,受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产品盈利能力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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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所下降。另一方面,2021 年公司 IPO 首发上市,股本增加使得公

司每股收益有所降低。2022 年,为顺利完成公司在手购销合同及当年预

计新签合同,需加大产销力度,生产经营需较多资金;同时轨道交通供

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等重点

工程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是我国轨道交通装

备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技术、高集成、高标准特征。近年来,随

着轨道交通装备的高速发展,新技术发展与市场竞争日渐白热化,行业

普遍毛利率较低。另一方面,公司本身应收账款、存货金额较大,加上

所属项目点多面广、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

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同时公司轨道交通供

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等重点

工程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内

部筹资的方式,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 年,公司一方面将牢牢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稳定在建工程、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开支,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不断

巩固扩大企业在铁路、城轨等传统优势市场份额,加大对增量市场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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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有力有效拓展企业在新领域新市场的发展空间,

全力以赴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和回报。

三、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

影响分析等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虽

然现金分红会导致公司部分现金流出,但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

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

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03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高铁电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现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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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计划完成工业产值 140000

万元、新签合同额 210000 万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总额 28562.40

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27297.18 万元,设备购置计划 360.22 万

元,无形资产购置计划 330.00 万元,房屋建筑物维修计划 575.00 万元。

                               2022 年综合投资计划汇总
序号                     项目名称               2022 年建议计划(万元)            备注
一     工业产值                                                 140000
二     新签合同额                                               210000
三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                                  28562.40
                      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7647.0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1.00            募投项目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项目           16412.29           募投项目
1      项目建设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业化项目             2743.00            募投项目
                      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业化及智
                                                                343.82            募投项目
                      能升级项目
                      生产设备                                  121.62
                      办公用车                                  187.00
2      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                                  37.60
                      信息化设备                                14.00
3      无形资产购置                                             330.00
4      房屋建筑维修                                             575.00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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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及控股国资单位有关规定,依据《中铁高铁

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

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建议如下:

    1、公司董事会现有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内部董事 4 人,外部(非独

立)董事 2 人,独立董事 3 人。

    2、公司内部董事 4 人,董事长张厂育、董事畅战朝、董事林建、职

工代表董事冯德林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方案按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执行。

    3、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 2 人,董事赵戈红、董事林宗良分别在

公司股东单位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四川艾德瑞电气有限公司任高级

管理人员,其薪酬方案由股东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执行。

    4、公司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戈德伟、徐秉惠、杨为乔,其薪酬方

案根据《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执行。

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等因素,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承

担的职责和风险,建议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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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 10

万元整,担任公司一个及一个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独立董事

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 12 万元整,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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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级国资控股单位有关规定,依据《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岗位薪点工资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奖金分配办法》,结合公司

经营管理实际,对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建议如下:

    1、公司监事会现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 1 人,职工代表

监事 1 人。

    2、监事会主席贺毅、监事庞洁分别在公司股东单位四川艾德瑞电气

有限公司、股东单位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方案由股东单位按有关规

定支付执行。

    3、职工代表监事杨均宽兼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其

薪酬方案根据《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岗位薪点工资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奖金分配办法》相关规定,

按总师副职层级执行。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3 月 21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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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 2022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 6.9 亿元,其中对外融资预算 2.1 亿元,负债端供应链金融业

务预算 1.229 亿元,保函业务预算 3.567 亿元。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市金台区支行授信总额 1 亿元;

    2.中信银行宝鸡分行授信总额 1 亿元;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鸡分行授信总额 1.6 亿元;

    4.招商银行宝鸡分行授信总额 1.8 亿元;

    5.民生银行宝鸡分行授信总额 0.3 亿元;

    6.中国银行宝鸡分行授信总额 0.6 亿元;

    7.昆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兴庆路支行授信总额 0.4 亿元;

    8.光大银行宝鸡分行授信总额 0.2 亿元。

    此议案已经 2022 年 4 月 2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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