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高铁电气: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2023-03-24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
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徐秉惠先生、赵戈红先生、杨为乔先生
和蔺小金先生,其中赵戈红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因工作调整辞去
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工作需要,2022 年 7 月 18 日,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蔺小金先生为公司董事,并担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第 二 届 董 事 会审 3.《关于公司 2021 年财务决算及 2022 年财务预算
1 2022 年 3 月 10 日 计 委 员 会 第 七次 的议案》;
会议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综合投资计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第 二 届 董 事 会审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2 2022 年 4 月 24 日 计 委 员 会 第 八次
2.《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第 二 届 董 事 会审
2.《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 2022 年 8 月 12 日 计 委 员 会 第 九次
3.《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
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 二 届 董 事 会审
2022 年 10 月 19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计 委 员 会 第 十次
日 2.《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
第 二 届 董 事 会审
2022 年 10 月 24
5 计 委 员 会 第 十一 1.《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日
次会议
三、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资质,对其业务和相关工作开展进行了必要监
督,在履职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合同履行完毕,出于强化工作需
要,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遵
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基础,
积极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持续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
审计计划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部门提出指导性意
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差错的
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
的适当性,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一致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
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和其
他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
见,积极进行协调工作,已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审
计工作的效率。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该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交易价格公允,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要求,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有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
督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全面关注发展经营状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细致分析、
合理决策,有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原
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效率,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