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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橙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1-2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橙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金橙子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金
 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666,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87,097,559.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0,884,420.32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606,213,138.68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10Z002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方向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1    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6,352.16     16,352.16

2    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                         13,092.37     13,092.37

3    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                  7,147.26      7,147.26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39,591.79     39,591.7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
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
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
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六)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
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
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


                                     3
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现金管理,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4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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