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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浦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9-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奥浦

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

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奥浦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9.5082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 民 币 1,643,705,576.4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510,944,779.75元。截至2022年8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22

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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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使用募集资
序                 投资总额                                               项目环保批
       项目名称                  金投入金额        项目备案批文号
号                 (万元)                                                   文号
                                   (万元)
        奥浦迈
                                                                          沪自贸临管
      CDMO 生物                                       项目代码:
 1                 32,143.00       32,143.00                                环保许评
      药商业化生                               2101-310120-04-05-561808
                                                                          [2021]49 号
        产平台
      奥浦迈细胞                                                          沪浦环保许
                                                      项目代码:
 2    培养研发中      8,123.54      8,123.54                              评[2021]197
                                               2103-310115-04-05-563090
        心项目                                                                号
      补充流动资
 3                 10,000.00       1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金
      总计         50,266.54       50,266.54              -                    -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上述投资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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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能够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3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

的安全性,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

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

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了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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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靳宇辰                      王 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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