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大全能源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吿2021-08-19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2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送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吉良先
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
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
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
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
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4)。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
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