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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全能源:大全能源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4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
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2,105.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
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
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
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核发《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 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49 元/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447,00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79,808,207.5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67,191,792.45 元。上述
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德师报(验)
字(21)第 0034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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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sse.com.cn)的《大全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           42,105.00            42,105.00

 2      年产 35000 吨多晶硅项目                 351,188.84           351,188.8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6,706.16           106,706.16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82,105.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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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依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
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
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是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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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
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4
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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