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大全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10-28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大
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内蒙古大全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在包头市 30 万吨/年高纯工业硅项
目和 20 万吨/年有机硅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
优势。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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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
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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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炼生 姚毅 袁渊
2022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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