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大全能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12-31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大
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和了解胡勇、杨乔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专业经验等情况,我们认为胡勇、
杨乔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
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勇、杨乔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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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
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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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炼生 姚毅 袁渊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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