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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能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1-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
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能源”、“公司”或“发行人”)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全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2 年 5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9 号)核准,公
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212,396,21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925,000,000 股变更为 2,137,396,215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9 名,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12,396,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371%,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由于 2023 年 1
月 22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2,137,396,215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的全部 19 名发行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不得转让。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212,396,215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3 年 1 月 30 日;(由于 2023 年 1 月 22 日
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号                                            占公司总股
                  名称                 数量                     通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
   1                                  6,178,798      0.2891%     6,178,798        -
         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2     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      6,178,798      0.2891%     6,178,798        -
         型养老金产品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
   3                                  9,654,373      0.4517%     9,654,373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
   4                                  6,178,798      0.2891%     6,178,798        -
         公司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23,498      0.3614%     7,723,498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6                                 46,379,609      2.1699%    46,379,609        -
         司
         南京州博方维企业管理中
   7                                  6,178,798      0.2891%     6,178,798        -
         心(有限合伙)
   8     UBS AG                       8,032,438      0.3758%     8,032,438        -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
   9                                 11,585,248      0.5420%    11,585,248        -
         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403,166      1.3289%    28,403,166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
   11    司-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     6,178,798      0.2891%     6,178,798        -
         产品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30,179      0.4833%    10,330,17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3                                 6,178,798      0.2891%     6,178,798        -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14                                11,932,804      0.5583%    11,932,804        -
         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15    公司-太平洋十项全能股票      6,178,798      0.2891%     6,178,798        -
         型产品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
   16                              15,813,863       0.7399%    15,813,863      -
         洲)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17                              12,010,040       0.5619%    12,010,040      -
         司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
   18                                3,861,749      0.1807%     3,861,749      -
         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19    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    3,417,662      0.1599%     3,417,662      -
         投资基金
                合计              212,396,215      9.9371% 212,396,215         -
   注 1:持有限售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
  1                                           212,396,215            6
        股

            合计                              212,396,215            6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承诺内容;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