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科德数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3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德数控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赵万华 孙继辉 刘旭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