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3-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德
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德数控”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26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6.0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152.45 万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7 月 6 日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0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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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募投项目以及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的相关决议,调整后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科德数控股份有
面向航空航天高档五轴数控 限公司、陕西科德
1 461,782,300.00 131,524,459.16
机床产业化能力提升工程 数控科技有限公
司
航空航天关键主要部件整体 科德数控股份有
2 138,535,500.00 -
加工解决方案研发验证平台 限公司
新一代智能化五轴数控系统 科德数控股份有
3 126,025,100.00 20,000,000.00
及关键功能部件研发 限公司
科德数控股份有
4 补充营运资金 249,900,000.00 40,000,000.00
限公司
合计 - 976,242,900.00 191,524,459.16
以 上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680.09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订单量持续增加,产能扩建快速推进。配合产能的快速释放,缩短五轴
设备交付周期,公司原材料采购需求也相应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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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经审议后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
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暂
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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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暂
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解
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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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 孙鹏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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