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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德数控:科德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9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竞价
结果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发送了《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并正式启动发行,并根据《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了公
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竞价结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的程序合法合规,竞价结果真
实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之独
立意见

    经核查,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竞价结果以及《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相关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相关

                                    1
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44 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
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就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事宜,公司更新了《科德数控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预案》。经审阅《科
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预
案(修订稿)》,相关更新不涉及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2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就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事宜,公司更新了《科德数控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经审阅《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就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事宜,公司更新了《科德数控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经审阅《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相关内容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七、《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
创新领域的说明》,相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
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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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
公司根据客观因素、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并一
致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赵万华   孙继辉   赵明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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