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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6.04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52.45
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科
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德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9号),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57,7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1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80.7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58,443,376.93元。中信证券继续担任科德数控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负责科德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科德数控签订保荐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1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科德数控业务情况,对科德
                                                数控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2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在持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
4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规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2 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在持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5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背承诺等事项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科德数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科德数控依照相关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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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
     行为规范等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科德数控的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查,科德数控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
                                                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
     大遗漏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

                                     2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2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及其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事项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2022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及其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履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2022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
 13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易所报告的情况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
       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2022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未发
 14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生前述情况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
       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2022年上半年度,科德数控不存
 15    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
                                                      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
       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行业格局逐渐加剧的风险

      机床是生产制造的基础要素,下游行业涉及机械制造的各个方面,机床行业
的发展受下游行业投资强度影响较大,因此受市场环境及投资周期影响存在一定
                                          3
波动性。随着公司市场份额不断增长,如果下游行业投资放缓,公司没有保持持
续市场开拓能力,则可能导致公司营收增长放缓。

    同时,国内市场技术含量最高的五轴联动数控机床主要由德国、日本、美国
等发达工业国家拥有上百年机床制造经验的大型外资企业提供,基于工业化国家
在架构设计、加工工艺、产业规模、人才梯队等方面上百年的积累沉淀,较国内
新兴科技企业尚有明显优势。目前大型外资企业的高端产品仍占据着细分领域主
要市场份额。

    近年来,我国高档数控机床企业的快速成长,少数优秀内资企业生产的五轴
联动数控机床已可以满足进口替代的需要,势必引起国外竞争对手的高度重视,
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如果国外竞争对手借助市场份额的领先优势,加大投入参
与国内市场竞争,将导致公司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二)技术迭代升级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品持续向航空航天、汽车、机械、模具、能源等更多领
域开拓,不同领域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有差异,如果公司不能迅速适应不同领域的
工艺差异化需求,迅速开展技术迭代升级,丰富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品种、提供满
足不同领域加工需求的差异化五轴联动数控机床产品,向用户提供最佳的加工方
案,将面临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导致经营效率下降、收入增长放缓等不利影
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用户以航空航天产业为主,其对高端数控机床产品的加
工精度、加工效率等方面的定制化要求较高,毛利率也相对较高。随着公司市场
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公司的产品已经向精密模具、汽车、清洁能源、工程机械等
诸多领域拓展。由于不同行业、不同用户使用的高端数控机床在定制化配置方面
有所差异,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也会有所不同,下游客户结构的变化可能使公司的
毛利率有所波动。而且,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对手也在着手投入或加
大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的研发与生产。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公

                                  4
司未能持续保持产品领先,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毛利
率也存在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的坏账风险

    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规模
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如果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公
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疫情因素

    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各行各业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
新冠疫情尚未结束,仍会对部分地区或行业经济形势造成影响,若公司所在地区
或用户所在地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顺利开展设备生产或验收交付工作,则可
能造成公司收入增长暂缓等不利影响。

    2、原材料采购

    2021年以来,部分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若未来原材料持续短缺或
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且公司无法及时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则可能导致公司主
营业务成本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0,832,831.56    105,093,036.24         3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436,968.83     21,732,698.26         2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5,032,502.64      3,951,744.04        280.40
        性损益的净利润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1,538.05    -53,781,990.21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39,956,366.41    812,519,397.58            3.38

             总资产               1,126,551,649.40    990,807,232.82           13.70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24            0.3194            -5.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24            0.3194            -5.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657            0.0581          185.20
        益(元/股)
                                                                       减少 0.57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2              3.89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增加 1.11 个百
                                              1.82              0.71
        资产收益率(%)                                                     分点
                                                                       减少 3.25 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8.62             31.87
                                                                            分点

    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上年同期增长26.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
年同期增长280.40%。公司收入与净利润增长显著,主要系以下的原因所致:(1)
五轴联动数控机床订单量持续增加;产能扩建进展顺利,设备交付能力增强,营
业收入增长较快。(2)2021年同期,公司收到以前年度国拨研发项目的后补助
资金12,840,000.00元,冲减了当期的研发费用,增加了当期非经常性收益及净
利润11,730,438.22元,故本期净利润增幅略低于营业收入增幅。(3)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减少。随着公司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营
业收入规模增长的同时,各项费用趋于稳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费用增幅低
于营业收入增幅,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显著增长。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优化
采购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略有下降,主要系2021年7月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22,680,000 股 , 总 股 本 由 68,040,000 股 变 更 为
90,720,000股,净资产也相应增加而导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等指标被摊薄所致。
                                        6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85.20%,主要系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280.40%所致。

       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略有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
34.01%,研发投入增长20.31%,研发投入增幅略低于营业收入增幅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总体情况及研发进展

       (一)报告期内获得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专利219项,包括发明专利96项(其中国
际发明专利6项,国内发明专利90项)、实用新型专利117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
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0项,商标55项,作品著作权2项。申请中专利219项,
其中国际发明专利69项,国内发明专利130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23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
20项;新增申请中专利67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46项,国内发明专利13项,实
用新型专利8项。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59                     3             199                  96

实用新型专利                       8              20                 20                117

外观设计专利                       0                  0                  0                  6

软件著作权                         0                  0                  0               60

其他                               0              23                     4               57

       其中:商标                  0              23                     4               55

       作品著作权                  0                  0                  0                  2

         合计                  67                 46                223                336

       (二)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7
     费用化研发投入           11,173,489.79     12,001,296.97              -6.90

     资本化研发投入           29,126,531.60     21,496,458.14              35.49

      研发投入合计            40,300,021.39     33,497,755.11              20.3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28.62             31.87 减少 3.25 个百分点
        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72.27             64.17 增加 8.10 个百分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 号)核准,截至 2021 年 7 月 6 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68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1.03 元,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250,160,4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8,635,940.8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1,524,459.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06
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0,160,400.00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58,635,940.84
募集资金净额                                                      191,524,459.16
减:募投项目支出                                                  124,322,314.69
其中:2021 年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31,864,144.74
     2021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20,478,810.23
     2021 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000,000.00
     2022 年 1-6 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31,979,359.72

                                          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2,130,035.24
其中:2021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758,335.76
      2022 年 1-6 月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371,699.48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9,332,179.71
其中: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账户余额                        30,000,000.00
其中: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9,332,179.71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   中信银行大连经济技
                                             8110401013200549706    36,344,524.29
司                   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大连自由贸易      3400210929003323627          192.80
司
                     试验区支行
陕西科德数控科技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10900426210123         2,987,462.62
限公司               司咸阳分行
                               合计                                 39,332,179.71
    注: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30,000,000.00
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计募集资金余额69,332,179.71元。

     (三)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
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光洋科技持有公司股权比例28.81%,为公司控股股
东。于德海、于本宏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光洋科技74%、25%的股份,于本宏
直接持有公司10.43%的股份,于本宏分别持有公司股东大连亚首和大连万众国
强10%、35%的股份,于德海、于本宏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39.89%的股份。
于德海、于本宏系父子关系,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光洋科技                 控股股东              26,140,000

     于本宏               董事长、董事              9,460,000

      陈虎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0

     阮叁芽                   董事                       0

      高鹏                    董事                       0

     宋梦璐                   董事                  5,270,000

     朱莉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赵万华                  独立董事                    0

     孙继辉                  独立董事                    0

      赵明                   独立董事                    0

     王大伟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0

     王建军                   监事                       0

     王庆朋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0

     李经明                  副总经理                    0

     汤洪涛                  副总经理                    0

     李文庆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0

     殷云忠                  财务总监                    0

     侯延星               核心技术人员                   0

     蔡春刚               核心技术人员                   0

     杜长林               核心技术人员                   0

      王雪                核心技术人员                   0

      合计                      /                  40,870,000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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