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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以现场会
议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邮件书面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兴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
事9名,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
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制定了《公
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
213,982.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7.72万元。结合2021年度
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2]6-5号),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17.72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200.66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对母公司2021年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20.07万元后,2021年
末母公司盈余公积金920.68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合计数为8694.81万元。
   公司面向的下游行业规模快速扩容,对智能制造和工业数字化服务需求不
断增加,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态势及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同时结合实施中的订单和新接订单对资金需求较高的现状,公司2021年
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日常运营所需流
动资金,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逐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促进公司高
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关联董事周兴宥先生,王
剑峰先生,范金洪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拟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为6万元(税前)/年。
   (二)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
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
薪酬,不再另行领取其他津贴。
   (三)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拟定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根据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
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规定,建议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就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业务开展情况
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
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
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防
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
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宁波市高新
区清逸路99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宁波均普智能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