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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普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均普
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 号)
核准,均普智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707.07 万股,发行价格
5.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9,919,15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8,966,238.97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6-
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建设期
  1     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27,496.69       27,000.00   24 个月
  2     偿还银行贷款                         23,000.00       23,000.00      -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
  3                                          15,181.33       15,000.00   24 个月
        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75,678.02       75,000.00      -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新能源行业蓬勃发展下对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的需求不断扩大,公司经营
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66,896.62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20,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中使
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承
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中计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实际经营
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均普智能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均普智能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
金总额的 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均普智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均普智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