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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2022-04-21  

                                   688306                                           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公
       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23,534.61 万元。
关联董事周兴宥先生,王剑峰先生,范金洪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2. 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
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
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
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
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事项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 2022 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 占同类业务     已发生的交      2021年实际发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金额   比例[注1]      易金额[注2]        生金额          比例
向关联方出售   宁波均胜电子
商品和提供服   股份有限公司   22,999.61      10.75%      10,184.84        13,543.53          6.33%
务             及其子公司
           小计               22,999.61                  10,184.84        13,543.53
向关联方承租   宁波均胜电子
                                 368.00      19.11%          92.00          368.00           19.11%
房产及物业费   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电子
向关联方采购
               股份有限公司      167.00      22.40%          41.75          124.25           16.67%
水电
               及其子公司
           小计                  535.00                    133.75           492.25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以 2021 年度数据为基数进行计算
      注 2: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指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高于 2021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
      异主要系 2021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设计变更及疫情影响而推迟验收确认的项
      目将于今年得以验收确认销售。



          (三)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21年预计金额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向关联方出售                                   20,574.00               13,543.53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商品和提供劳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
       务                                               180.00                   264.44
                       统股份有限公司[注]
                       小计                           20,754.00               13,807.97
       向关联方承租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280.00                   368.00
       房产            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                  124.25
       水电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
                                                              -                       3.84
       服务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小计                             280.00                   496.09
      注: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控制权
          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主要系公司与
关联方子公司间的部分项目因产线设计变更及疫情因素,导致产线的现场调试
进度受到影响,进而未能及时终验收所致。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均胜集团控制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成立日期                 1992-08-07
 注册资本                 13.68亿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全球化的汽车零部件优秀供应商,主要致力于智能座舱
 主营业务                 、智能驾驶、新能源电控、汽车安全系统和车联网核
                          心技术等的研发与制造



    (二)关联关系

    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均胜集团控制,实控人均为王
剑峰先生。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均普智能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
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能够
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履约能力。



三、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
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与出租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
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
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最终定价,与非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
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所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
价格予以确定。



四、 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
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
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经营
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
依赖。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