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均普智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3-3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 3
                               ............................................................................... 5
                                                                 ............................................ 7
                                                                 ............................................ 8
                                                                                             ................ 9
                                                                                         .................. 14
                                                                                                 .......... 17




                                          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建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
护措 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
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 份总数,在此之后到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中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
经 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
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
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
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
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为
计票人,一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
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
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
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
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
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
年3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 99 号 4 号楼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
                               至2023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兴宥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周兴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朱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Shilai Xie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5 《关于选举何新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6 《关于选举黄渝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孙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杨丹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郭志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 《关于选举陈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王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 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 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三) 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7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拟定为:

    1、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
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
司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6 万元(含税),其所涉及的
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不额外领取任何其他薪酬;

    3、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
限确定。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于 2023 年3月 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拟定
为:

    1、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应的薪
酬,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2、监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本议案已于 2023 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
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兴宥先生、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Shilai
Xie 先生、何新锋先生、黄渝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
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议案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六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逐一审议并表决:

    3.01 《关于选举周兴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王剑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朱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 Shilai Xie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5 《关于选举何新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6 《关于选举黄渝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董事候选人周兴宥简历:

    周兴宥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
律硕士。现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均普
工业自动化(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均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周兴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兴宥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董事候选人王剑峰简历:


    王剑峰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经
济管理学院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天合(宁波)电子元件紧固装置有限公司总经理、
TRW 中国区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宁波甬兴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
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截至目前,王剑峰先通过持有均胜集团有限公司52.5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
司45.61%的股份;通过持有宁波韦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的出资
额间接控制公司13.03%的股份;通过实际控制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间接
控制公司0.80%的股份。王剑峰先生合计控制公司59.4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王剑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董事候选人朱雪松简历:


    朱雪松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
院EMBA。现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朱雪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朱雪松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董事候选人Shilai Xie简历:


    Shilai Xie先生,1975年出生,美国国籍,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工学学士、
法学院法学学士,纽约州立大学机械工程系工学硕士。曾任美国瑞特灵公司天津
瑞特灵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ECR International公司国际业务开发总监
及其合资公司宁波优蒂富尔顿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博世(集团)热力技术
公司(美国)产品管理总监;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子公司PIA
                                   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Automation Canada Inc.和PIA Automation USA Inc.董事、PIA Automation Holding
GmbH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Shilai Xie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Shilai Xie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董事候选人何新锋简历:
     何新锋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
程大学热力发动机专业,Bangor University MBA。曾任Aumann中国董事总经理、
福 伊 特 工 业 服 务 运 营 总 监 、 ELAU 中 国 总 经 理 ( 施 耐 德 电 气 集 团 ) 、 B&R
Industrial Automation中国区技术经理(ABB集团)。自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
司中国区执行总裁,公司子公司上海均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何新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何新锋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董事候选人黄渝文简历:
     黄渝文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伦敦政治经济学
院会计与金融专业。现任宁波开投瀚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一部
总经理、投资总监。
     截至目前,黄渝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黄渝文先生

                                           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健先生、杨丹萍女士、郭志明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中孙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议案附件。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三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制进行逐一审议并表决:

    4.01 《关于选举孙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杨丹萍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郭志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4月10 日



                                      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健简历:

    孙健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
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信息系统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至 1998 年于
宁波会计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1998 年至 2001 年担任宁波永德会计师事务所部
门经理助理,2002 年至 2005 年担任宁波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总经理。
2006 年至今担任宁波天易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孙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孙健先生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参加培训并取得了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丹萍简历:

    杨丹萍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科
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复旦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及瑞典西部大学经济学专业高级访
问学者。1990年8月至1997年10月担任宁波师范学院数学系、人事处办公室秘书,
1997年11月至2003年2月担任宁波大学职教学院讲师、副教授,2003年3月至2006
年2月担任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商务管理学院副院长,2006年3月至今
担任宁波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宁波大学商学院
副院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截至目前,杨丹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杨丹萍女士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参加培训并取得了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志明简历:
    郭志明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83年参
加工作,历任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长、德国普瑞集团监事。现任浙
江辉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均胜百瑞自动驾驶研发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执行会长(法人
代表)、宁波市人力资源经理人协会会长。

    截至目前,郭志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郭志明先生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参加培训并取得了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2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开展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波女士、王晓伟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
议案附件。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
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自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二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下列议案采用累积投
票制进行逐一审议并表决:

    5.01 《关于选举陈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王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已于2023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22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陈波简历:
    陈波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工商管
理学硕士。曾担任浙江博声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经理,宁波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位。
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宁波工厂财务经理。
    截至目前,陈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晓伟简历:
    王晓伟先生,1976年生,汉族,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宁波均胜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均胜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律师。曾任浙江同舟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王晓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