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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普智能: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2023-04-20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6-196 号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均普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均普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均普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均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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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均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
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均普智能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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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

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707.07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5.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55,991.92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603.0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5,388.8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492.21 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1,896.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1,896.6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66,882.1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00.19


                                   第 3 页 共 8 页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66,882.17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00.1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6,014.6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3,073.06

                      合计                              G=E-F                    42,941.58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G1                     25,000.00
                      行现金管理余额
差异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G2                     19,164.58
                      动资金余额
                      其他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
                                                          G3                     -1,223.00
                      转划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405248720810                    17,871.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
                                     3901140029200237179                  2.12
家高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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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0000048584343101104051      14,897.0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574908279410606                 302.27

  合   计                                                      33,073.0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该项目将有效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

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重要基础,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

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果上,开展新一代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

深度融合、关键基础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发,并将其在医疗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以及消

费品等行业及细分领域技术装备的应用进行创新与升级,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

投入力度,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研发优势,保障产品技术领先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现金流,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有助于提

升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对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项目承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

重要作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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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流动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   计    -        75,000.00     75,000.00   75,000.00   46,882.17       46,882.17        -28,117.8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 19,164.58 万元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
                                                             品种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5,000 万元
                                                             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 20,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6,896.62 万元的比例为 29.90%。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适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余额为 46,896.62 万元尚未有明确的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