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2023-04-2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金小
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 应出席次数 本人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事会召开次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数 席会议
8 8 8 0 0 否
报告期内股 应出席次数 本人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东大会召开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会议
3 3 3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就公司
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 董事会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
2022/01/26 同意
十三次会议 公司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2022/03/14 同意
十四次会议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2022/03/25 同意
十五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2022/04/07 同意
十六次会议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第一届董事会第 额度的独立意见;
十 七 次 会 议 4.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2022/04/20 同意
(2021 年年度董 的独立意见;
事会) 5.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2022/08/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同意
十九次会议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4 个
专门委员会。2022 年度,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但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
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
参加董事会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
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舆情,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
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的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金小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杨丹
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 应出席次数 本人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事会召开次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数 席会议
8 8 8 0 0 否
报告期内股 应出席次数 本人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东大会召开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会议
3 3 3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就公司
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 董事会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
2022/01/26 同意
十三次会议 公司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2022/03/14 同意
十四次会议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2022/03/25 同意
十五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2022/04/07 同意
十六次会议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独立意见;
9. 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第一届董事会第 额度的独立意见;
十 七 次 会 议 11.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2022/04/20 同意
(2021 年年度董 的独立意见;
事会) 12.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3.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2022/08/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同意
十九次会议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4 个
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
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2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出
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作为
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以
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
参加董事会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
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舆情,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
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的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杨丹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孙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 应出席次数 本人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事会召开次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数 席会议
8 8 8 0 0 否
报告期内股 应出席次数 本人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东大会召开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会议
3 3 3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就公司
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 董事会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
2022/01/26 同意
十三次会议 公司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2022/03/14 同意
十四次会议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2022/03/25 同意
十五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2022/04/07 同意
十六次会议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独立意见;
16. 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17. 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第一届董事会第 额度的独立意见;
十 七 次 会 议 18. 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2022/04/20 同意
(2021 年年度董 的独立意见;
事会) 19.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21.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2022/08/25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同意
十九次会议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七、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4 个
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
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2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本人出
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作为
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以
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
参加董事会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
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舆情,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
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的签署页)
______________
孙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