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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科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2-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欧
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或“公司”)2020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欧科亿本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
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80号)同意注册,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75.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337.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7日全部
到账,并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由其出具中天运验字
〔2020〕900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 。 以 上 情 况 详 见 2020 年 12 月 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1
自筹资金情况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项目环评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建设期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情况
                                (万元)
年产 4,000 万片高                                            炎陵县发展和改革        株炎环评
端数控刀片智造基       45,046      45,046       18 个月      局 2019-430225-32-      〔2019〕
地建设项目                                                       03-008528             2号
                                                                                     株炎环评
                                                             炎陵县发展和改革
数控精密刀具研发                                                                         表
                        5,800       5,800       24 个月      局 2019-430225-32-
平台升级项目                                                                         〔2020〕
                                                                 03-050670
                                                                                       1号
      合计             50,846      50,846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株洲
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本次发行的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2月24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675,916.44元。截至2020年12月24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置换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元)          入金额(元)              额(元)
年产 4,000 万片高端数控刀片
                                450,460,000.00            10,695,671.62           10,695,671.62
智造基地建设项目
数控精密刀具研发平台升级项
                                 58,000,000.00             6,980,244.82            6,980,244.82
目
             合计               508,460,000.00            17,675,916.44           17,675,916.44


                                            2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方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637.27万元(不含税),其中保荐人(主
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917.95万元(不含
税)。截至2020年12月24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为4,711,475.16元,本次拟置换4,711,475.16元。

    (三)审议程序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中天运 [2020] 核字第90546号《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
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款项合计22,387,391.6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欧科亿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前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欧科亿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一)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
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含3.5亿)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8.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
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
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批程序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5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欧科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彬                  金亚平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