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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科亿:欧科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30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欧阳祖友先生、易丹青先生、穆猛刚先
生;独立董事欧阳祖友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九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事项                         决议情况
                         审议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
 1      2021年2月25日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以及     一致同意
                         2020年度业绩快报事项
                         审议2020年度事项、关联交易预计、非经营性资金占
 2      2021年3月23日                                                     一致同意
                         用、会计审计机构聘用等事项
 3      2021年4月26日    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致同意
                         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
 4      2021年5月31日                                                     一致同意
                         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等事项
 5      2021年7月14日    审议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一致同意
                         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6       2021年8月9日                                                     一致同意
                         放与使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
 7      2021年10月20日 审议公司2021年三季度经营情况                       一致同意
                         审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司实收资本用
 8      2021年11月23日                                                    一致同意
                         于新建研发办公楼事项
                         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
 9      2021年12月31日                                                    一致同意
                         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
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基本符合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内控体系建设
取得良好成效,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
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内部审计部门重点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及日常使用中有关资金支付审批和现金管理实际操作的控制情况,关注募集资金
使用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
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情况,审计公司定期财务
报告以及业绩预告、快报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在财务审计以及内控审计工
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
计任务。
   中天运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
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中天运与公司不存在相互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
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管理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现场指导内审部的工作
以及查阅内部审计资料等方式,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到位情况与规范运行
情况,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六)协调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中天运保持
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使公
司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
率。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
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
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审计委员会:欧阳祖友、易丹青、穆猛刚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