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0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
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现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4,000 万片高端数控刀片智造基地建
设项目”、“数控精密刀具研发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易丹青、肖加余、欧阳祖友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