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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科亿: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2022-11-2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致: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欧科亿”)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新承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就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
对象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1、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承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通过现场见证、审验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本次发
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见证。

    2、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重要法律文件,发行人向本所提供复印
件的,本所已就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核验,该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同时,发行
人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
遗漏,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3、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4、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1
    5、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财务审计、
验资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相关内容的,均为严格按照有关
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发行人的文件引述。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
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
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内部的批准与授权

    2022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相关事宜作出了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
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
    (二)上交所审核与中国证监会注册

    2022 年 7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发布《关于株洲欧
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8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9 号),同意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批准与授
权,并已经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该等批准与授权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一)认购邀请文件发送情况

    自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主承销商”)
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向上交所报送《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等文件后,有 4 名新增投资者(上海
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UBS AG 和林素真)表达了认购意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前述对象补充发送
了认购邀请文件。

    经查验,截至发行 T 日(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民生
证券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共向 162 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投资者发出了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
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前述 162 名投资者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收
市后,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54 名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
资者、51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3 名证券公司和 14 名保险机构投资者。

                                    3
      上述《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等相关安排,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
括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遵守《认购邀请书》中相关安排和规则、
联系方式等内容。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亦符合向上交所报
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认购邀请文件以及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均符合《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

      (二)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经本所律师见证,2022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00 至 12:00,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民生证券共收到 47 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保
证金收款回单,47 名申购对象中有 10 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申购保
证金;除晋江和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铭价值发现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及
时缴纳保证金外,另外 36 名申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因此本次
报价共 46 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有效报价区间为 55.48 元/股-70.41 元/股。具体
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申购对象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                                              70.41     2,500.00      是
        限合伙)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                                              70.00     3,000.00      是
        (有限合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
  3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65.61     2,500.00      是
        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
  4     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        65.61     2,500.00      是
        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
  5     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        65.61     2,500.00      是
        理产品


                                       4
                                           65.49    5,500.00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41   14,900.00   是
                                           59.91   25,000.00
                                           65.10    2,600.00
7    UBS AG                                                    是
                                           63.39    4,5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     64.88    2,500.00
8    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                          是
     品                                    58.88    5,8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     64.88    2,500.00
9    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                          是
     资账户                                58.88    5,000.00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
10                                         64.80   20,000.00   是
     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69   12,000.00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59.09   20,400.00
                                           64.19    2,500.00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87    4,300.00   是
                                           61.02   10,500.00
                                           63.66   11,000.00
1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18   19,000.00   是
                                           56.00   25,000.00
                                           63.39    4,500.00
1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55.50    7,800.00
                                           63.37   23,300.00
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1   23,400.00   是
                                           56.33   33,300.00
16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00    3,000.00   是
     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17                                         63.00    3,000.00   是
     企业(有限合伙)
1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50    2,500.00   是
                                           62.38    2,500.00
19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22    2,500.00   是
                                           58.79    2,500.00
                                           62.30    2,500.00
20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30    2,900.00   是
                                           55.49    3,300.00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资
21                                         62.20    2,500.00   是
     产-乾恒添溢资产管理产品

                                       5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资
22                                         61.80    2,500.00   是
     产-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23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50    2,500.00   是
                                           61.42    2,600.00
24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17    3,000.00   是
                                           57.86    4,000.00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5                                         61.06    8,000.00   是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
26                                         61.00    2,500.00   是
     公司
27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12   11,500.00   是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28                                         60.00    2,500.00   是
     司
                                           60.00    2,500.00
29   马怀义                                59.00    2,500.00   是
                                           58.00    2,500.00
                                           59.66    2,500.00
30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71    5,000.00   是
                                           55.48    7,500.00
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33    5,000.00   是
                                           59.10    2,600.00
3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55.60    3,7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
33                                         59.00    2,500.00   是
     研究精选股票型养老基金产品
                                           58.48    2,500.00
34   林素真                                56.50    2,500.00   是
                                           55.48    2,500.00
3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8.24    4,200.00   是
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03    3,300.00   是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
37   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型保险产     57.01    2,500.00   是
     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
38   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      57.01    2,500.00   是
     账户
3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00    2,500.00   是
                                           56.86    2,500.00
40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56.20    2,500.00   是
                                           55.55    2,600.00


                                       6
                                                   56.50       3,800.00
        晋江和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铭价值
 41                                                56.00       3,800.00      是
        发现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5.48       3,800.00
                                                   56.50       2,500.00
        晋江和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铭价
 42                                                56.00       2,500.00      否
        值发现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5.48       2,500.00
                                                   56.50       3,700.00
        晋江和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铭成长
 43                                                56.00       3,700.00      是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5.48       3,700.00
 44     宋文光                                     56.11       2,500.00      是
 4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6.00       3,600.00      是
 46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48       5,000.00      是
 47     光大永明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5.48       2,500.00      是


      根据上述投资者出具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有效申购的文件符合
《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上述有效申购的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认购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和配售对象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
则,对上述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
高到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以 63.41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发
行价格及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12,616,306 股,认购总金额
为 799,999,963.46 元。配售的投资者获配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股)          (元)       (月)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
  1                                            3,154,076   199,999,959.16     6
        (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92,090   139,000,426.90     6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92,445   119,999,937.45     6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34,742   109,999,990.22     6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                                              473,111    29,999,968.51     6
        (有限合伙)
  6     UBS AG                                  410,029     25,999,938.89     6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7                                             394,259     24,999,963.19     6
        (有限合伙)

                                         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
  8     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       394,259    24,999,963.19   6
        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
  9     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       394,259    24,999,963.19   6
        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
 10     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       394,259    24,999,963.19   6
        有限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11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        394,259    24,999,963.19   6
        选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12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394,259    24,999,963.19   6
        产品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4,259    24,999,963.19   6
                  合计                     12,616,306   799,999,963.46   -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各方面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会议决议
的相关要求。

      (四)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签署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株洲欧科
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以下简称
“《股票认购合同》”),《股票认购合同》明确约定了发行对象认购股票的数量及
价格、认购款和股票的交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保密条款、违约责任、合同的终
止和解除、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等事项。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与各发行对象签署《股票认购合同》,且
该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缴款和验资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主承销商向 13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株洲欧科
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8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株洲
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到账情况验资
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61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止,
民生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实际收到欧科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购资
金为人民币 799,999,963.46 元。

    2022 年 11 月 16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民生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
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株洲
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中天运
[2022]验字第 90062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 14 时止,发行人收
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 799,999,963.46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 13,544,364.5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455,598.88 元,其中:
股本 12,616,306 元,资本公积 773,839,292.88 元。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的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符合《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
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




    三、关于认购对象的合规性

    (一)认购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以及民生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欧科亿
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级及以上的投资
者均可认购。

    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
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
料,主承销商和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结果如下:



                                     9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
  1                                          专业投资者          是
        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                                          专业投资者          是
        限合伙)
  6     UBS AG                               专业投资者          是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7                                          专业投资者          是
        合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
  8     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    专业投资者          是
        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
  9                                          专业投资者          是
        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
 10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专业投资者          是
        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
 11     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   专业投资者          是
        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
 12                                          专业投资者          是
        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欧科亿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 13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二)认购对象私募投资基金和产品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备案情况如下:

      1、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同茂定增 2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通用技术

                                      10
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
理计划参与认购,上述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
司管理规定》《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
认购,上述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
划参与认购,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5、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在《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所规
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
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

                                   11
本次发行相关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依法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程序。

    (三)关联关系核查

    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提交的《关联关系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四)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票认购合同》及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提交的《承诺函》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
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
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保证金来
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补缴的认购款项的来源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
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票认购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合法
有效;本次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

                                     12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以及募集资金总额等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
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
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
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伍份,经本所盖章并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
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13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
规性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盖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丁少波                                    傅怡堃




                                        经办律师:
                                                      吴慧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