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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科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2-1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
                     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欧
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上市公司”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对欧科亿进行了 2022 年度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宋彬、邢文彬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宋彬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
资,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对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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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
等资料;
   5、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有关资
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欧科亿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核查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三会会议材料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
备,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
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自上市以来是否按照
《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相关人员关于信息
披露事项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保持独立,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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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
台账,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及合同资料,实地调查再融
资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
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与相关人
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关
联交易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所在行业及市场信
息,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承
诺及履行情况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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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
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
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且得
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面均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
司经营状况正常。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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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宋彬               邢文彬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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