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科亿:欧科亿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2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我们认真审
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
素,符合公司实际,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
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该类交
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三、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
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严格遵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符合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工作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
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符合公司相关人员实际工作
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
七、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
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
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八、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满
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审议
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
项。
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对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易丹青、肖加余、欧阳祖友
202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