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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誉环保: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4-2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
作为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誉环保”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济南恒誉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济南恒誉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3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2,700 股,发行价格为 24.79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9,586.6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012.86 万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573.84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188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额
     1         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26,853.84             18,518.94
     2         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                   21,819.24             15,046.98
     3        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4,645.00            3,203.28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6,804.64
                       合     计                                63,318.08             43,573.8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内容及投入金额的原因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573.84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
资金金额 63,318.08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达到预计可达
成的运营效果,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
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当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完工并按时投入使用。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投入金额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调整“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高端环保装备制造
产业园(一期)”和“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投资
金额,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     资金拟投入      资金拟投入
号
                                           额            额             金额            金额
          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
 1                                       26,853.84     29,100.50       18,518.94      20,120.22
                  地项目
           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
 2                                       21,819.24     17,445.73       15,046.98      15,046.98
                 (一期)
          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
 3                                        4,645.00      1,602.00        3,203.28       1,602.00
                  建设项目
                   合计                  53,318.08     48,148.23       36,769.20      36,769.20

         “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调整情况如下:①对项目原研发楼、


                                               2
生产楼建设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原研发楼变更为 4#生产车间,原生产楼
的建筑面积有所增加,调整后的 4#生产车间及生产楼部分楼层用作研发用途;
②根据最新规划调增配套设备和安装工程费投入。本次调整完成后,“高端热裂
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产能不变,拟进行的研发投入亦无重大变化,不会
对本项目的效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的调整情况如下:①对原规划的 1#、
2#多层厂房局部层数进行调整;②取消部分项目配套用房建设;③根据最新规划
调增配套设备和安装工程费投入。本次调整完成后,“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
(一期)”的产能不变,不会对本项目的效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调整情况如下:①减少部分非核心模
块建设,待公司资金充裕时择机使用自有资金投入;②公司拟通过数字化工业互
联网平台的搭建,实现模块系统集成,减少成本投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投资金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有利于推进上述
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高端环保装备制
造产业园(一期)”和“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
及投资金额。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现场和网络投
票表决方式。


                                     3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和“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的部分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
而进行的合理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
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和拟投入募


                                   4
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而进行的合理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内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之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和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万   同                      朱邢风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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