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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誉环保: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20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济南恒誉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就恒誉环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3 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27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4.79 元 , 公 司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95,866,933.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60,128,573.38 元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5,738,359.6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188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注:验资报告披露的不含税预估发行费用为 60,128,573.67 元,与上述披露的不含税实

际发行费用 60,128,573.38 差异金额为 0.29 元,系实际结算尾差所致。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高端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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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企业信息化与管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济
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
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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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
       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
理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
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
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


                                     3
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对《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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