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誉环保:恒誉环保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0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恒誉环保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恒誉环保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3 号)批准,公司 2020 年 7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27 万股,发行价为 24.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95,866,93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128,573.38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5,738,359.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9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1881 号验资报
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3
亿元,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
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
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
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需求安全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
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议案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济南恒誉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