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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恒誉: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7-30  

                        证券简称:*ST 恒誉                    证券代码:688309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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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 7

议案二: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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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

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

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

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

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出席现场会议的预

约登记日前或在会议登记时说明。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

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

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

扼要,时间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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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

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

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

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 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

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

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

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

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

正常、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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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8 日   15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 25 号绿地普利中心 48 层

   (三)会议召集人: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

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以下各项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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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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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济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长清大学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将济南长清大学城创新谷片区从高新区划归到长清区,据此公司注册地址所属行
政区划发生变化,现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由“山东省济南市
高新区海棠路 9889 号”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 9889 号”。公司注
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发生变化。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另外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3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和《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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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
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做出修订。修订
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各项制
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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