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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恒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3-30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济南恒
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提
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已经我们认真核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现对前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
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
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
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
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事前认真审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
执业经验,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
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
业绩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
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同意在《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
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符合有关要求,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能客观、公允、全面的反应公司内部控制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对《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事项已消除,根据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存在第 12.4.2 条规定的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第 12.4.9 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情形,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