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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林生物: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6-30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欧
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林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欧林生物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3.00 万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436,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99,126.62 元(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837,273.38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对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 0028 号)。


二、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8,837,273.38 元,少于《成
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6,291.90 万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1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疫苗临床研究项目             65,554.37         64,253.56         23,845.39
         重组金黃色葡萄球菌疫
  2      苗、AC-Hib 联合疫苗及肺      14,090.95         12,038.34         12,038.34
         炎疫苗产业化项目
               合计                   79,645.32         76,291.90         35,883.73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
    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林生物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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