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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林生物: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9-04  

                        证券代 码: 68 831 9      证券简 称: 欧林 生物        公告 编号 :20 21- 018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对象名单”)

等文件。
    (二)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
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4 日